一百年七月廿五日開出是對五六月發票的時間嚕,提醒你也趕緊對獎吧,兌獎日期為領獎期間自100年8月6日起至99年11月7日止!
獎別 |
中獎號碼 |
獎金金額 |
特別 |
11867726 | 1000萬元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| ||
特獎 |
19922510 | 200萬元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| ||
頭獎 |
55739689、29612544、17077259 | 20萬元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| ||
二獎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位相同者 | 4萬元 |
三獎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位相同者 | 1萬元 |
四獎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位相同者 | 4千元 |
五獎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位相同者 | 1千元 |
六獎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位相同者 | 2百元 |
增開 |
977、557 | 2百元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|
- 領獎期間自100年8月6日起至100年11月7日止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,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.4%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。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。
- 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-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- 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。
- 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。
- 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。
- 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2396-1651